2019年度“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民生工程
绩效评价报告
芜振会专核字[2020]第127号
芜湖市商务局:
为扎实推进农村电商民生工程建设,切实发挥项目作用,提升工作实效,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省商务局、省财政厅制定了《安徽省农村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现我所派出绩效评价工作组自2020年5月18日至5月25日逐一对照《安徽省农村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对2019年度芜湖市各县“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民生工程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芜湖市2019年度“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共40个,其中无为市10个(示范镇1个、示范村5个、年网销售额超1000万元企业2个、年网销售额超100万元品牌2个);芜湖县10个(示范镇1个、示范村5个、年网销售额超1000万元企业2个、年网销售额超100万元品牌2个);繁昌县10个(示范镇1个、示范村5个、年网销售额超1000万元企业2个、年网销售额超100万元品牌2个);南陵县10个(示范镇1个、示范村5个、年网销售额超1000万元企业2个、年网销售额超100万元品牌2个)。截止12月31日,已全面完成“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民生工程工作任务。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芜湖市商务局。
本次评价范围为芜湖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民生工程(四县),涵盖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方面。时间为2019年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
聚焦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施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电商民生工程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并发挥实效,为促进农村电商发展,提升农村群众民生服务发挥应有作用。
二、绩效评价结论
通过资料审查的方式,按照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和绩效相关原则,我们对2019年度芜湖市电商民生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绩效得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绩效得分情况
2019年度“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民生工程绩效评价 |
||
排名 |
县级 |
分数 |
1 |
芜湖县 |
100.00 |
2 |
南陵县 |
99.00 |
3 |
无为市 |
97.00 |
繁昌县 |
97.00 |
(二)项目得分分析
1、项目投入
(1)项目申报管理
①奖补政策合规性:通过对县级政策材料进行评价,四县制定的对示范镇、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品牌等奖补政策均符合《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皖财企〔2019〕395号)要求。
②项目申报符合性:通过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四县均制定了2019年度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通过抽查,项目申报资料和条件均符合县相关政策申报要求。
③审批程序规范性:通过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四县的县级主管部门均对项目实施申报材料进行规范审核,并按程序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各县均在12月31日前反馈绩效自评报告。
(2)资金落实
①奖补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奖补资金与计划奖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无为市计划奖补资金100万元(含市级调剂资金7万元),实际到位奖补资金100万元,奖补资金到位率100%;南陵县计划奖补资金220万元,实际到位奖补资金220万元,奖补资金到位率达100%;芜湖县计划奖补资金56万元,实际到位奖补资金56万元,奖补资金到位率达100%;繁昌县计划奖补资金310万元,实际到位奖补资金310万元,奖补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无为市部分拨付资金未能在当年度12月31日之前到位,资金拨付及时率未能达到80%;其他三县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金拨付及时率均达100%。南陵县在省级资金下达前提前使用地方配套资金开展民生工程相关工作。
2、项目过程
(1)项目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四县均成立县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专人负责,建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绩效评价制度,以各项规章制度对农村电商民生工程进行规范性管理。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2019年芜湖市商务局多次对项目现场进行指导和检查,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四县均成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业务管理健全。通过对项目建设情况、采购工作的评价,2019年各县级主管部门实施调度和检查均达到2次以上,均能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除繁昌县外,其他三县均已按规定开展项目建设情况、采购工作的评价。
(2)财务管理
①会计核算规范性:四县均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资金专账,并做到专款专用。芜湖县、无为市及南陵县主管部门均对已拨付资金进行公示;繁昌县主管部门仅对项目已拨付资金97万元进行公示,剩余拨付资金未见公示材料。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南陵县在省级资金下达之前提前使用县级配套资金开展相关工作,未能及时、准确按照奖补标准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奖补资金;其他三县到位资金均按规定及时、准确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奖补资金,手续完备,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未发现不合规支出和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
③监督检查有效性:四县均制定了项目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各县级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监督检查和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基本能及时落实整改。
3、项目产出
(1)任务完成率
①无为市:2019年度“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民生工程目标任务10个,实际完成10个,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
②芜湖县:2019年度“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民生工程目标任务10个,实际完成10个,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
③繁昌县:2019年度“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民生工程目标任务10个,实际完成10个,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
④南陵县:2019年度“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民生工程目标任务10个,实际完成10个,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
(2)完成时效性:四县均在12月31日前反馈绩效自评报告。
(3)项目规范性:通过对项目现场踏勘,抽查示范千万示范企业及百万品牌,发现各单位申报材料数据均符合申报要求。
4、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四县均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示范镇、示范村、年网销售额超1000万元企业、年网销售额超100万元品牌建设任务,农村电商发展助力农产品销售。无为市和南陵县各项农村产品电商促销活动、媒体宣传以及省级部门印发交流推广已达标。芜湖县和繁昌县无扶贫任务和行蓄洪区电商服务网点任务,媒体宣传以及省级部门印发交流推广已达标。
(2)经济效益
根据四县提供的安徽省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平台和农村电子商务交易情况表显示,四县农村产品网销额增长率均达到25%以上。
(3)可持续影响
四县通过制定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和“两中心、一站点”管护方案等举措,保证农村电商项目正常运营维护。完成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的培育任务,组织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四县农村电商实操培训人数占培训总人数的比例均达到30%以上。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次绩效评价通过现场走访和电话回访的方式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政府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四县满意度均达100%。
三、问题及建议
1、项目建设情况、采购工作的绩效评价开展不到位,经检查,繁昌县未见对项目建设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资料,建议积极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促进项目建设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有效执行,确保项目建设和采购管理的规范性。
2、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未达到100%。经检查,无为市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为52%。建议以后年度项目资金能够100%及时到位,确保财政奖补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3、县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拨付公示不到位,繁昌县仅公示拨付资金97万元,剩余资金拨付未公示。建议县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拨付符合程序并进行公示。
四、评价依据
1、各县2019年度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相关记账凭证及相应附件资料
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76号)
4、《芜湖市商务局关于2019年芜湖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芜商流[2019]189号)
5、《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动民生工程精准实施的通知》
6、《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
7、《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商建〔2019〕140号)
8、《安徽省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
9、《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12、其他相关文件
五、附件
1、2019年度芜湖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xlsx
芜湖振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安徽 芜湖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