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付平台,各实体家电零售商家: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芜湖消费”品牌,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工作要求,我局拟于春节期间开展“芜湖消费”暖春消费季家电消费券发放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消费券发放平台和参与家电企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放平台
(一)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消费券发放平台需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前述情形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能够配比不少于5万元的消费券核销资金,消费券资金纳入总资金池供消费者进行核销。
(3)能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手机GPS定位在芜湖市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能够通过手机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到活动指定线下实体店铺分类核销。
(4)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每批消费券发放后,及时提供本批消费券发放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
3.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区内金融机构资源,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消费券发放活动。
(2)具备较强的影响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消费券发放各行业领域,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
(3)具备较丰富的消费券发放活动工作经验。平台已承办过类似消费券发放活动,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提前预见和应对活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4)具备较强的宣传推广能力。平台能够利用自有渠道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宣传工作,能够配合主办方开展多渠道宣传推广活动,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4.能够配合主办方组织开展商户报名工作,协助收集完善相关报名资料。能够引导商户在消费券发放期间叠加推出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5.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退回主办方指定账户。
6.能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平台企业自愿提供配比资金承诺书(盖章);
4.平台企业家电消费券活动发放方案(盖章);
5.平台企业提供过往业绩证明材料(盖章)。
二、参与商家
(一)申报条件
1.在芜湖市依法注册登记,合法经营的家电零售业法人机构、家电零售个体工商户。
2.经营状况良好,有线下家电实体零售门店,在商贸流通领域无违法记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能够配比不低于20万元的消费券核销资金,消费券资金纳入总资金池供消费者进行核销,在活动开始前将资金转入发放平台资金账户,企业和政府根据消费券核销金额按照3:7比例共同承担。
4.确保每笔消费券能够据实登记并开具零售发票,并接受活动举办方组织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家电消费券核销情况进行审计。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商家自愿提供配比资金承诺书(盖章);
三、报名时间
2024年2月18日至2月22日。
四、报名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意愿企业按照入选条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提交至芜湖市商务局,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遴选工作。遴选结果将在市商务局官网进行公告,不单独通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企业,将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2月22日17:00前报送至芜湖市商务局。
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C219办公室
联系人:王小璇、白金宝
联系电话:0553-3833262
芜湖市商务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