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徽省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等要求,为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政策落实工作,芜湖市商务局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2024年芜湖市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
购买在补贴范围内家电和家装厨卫商品的个人消费者。
三、享受补贴商品
家电类产品: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
家装厨卫(智能家居)类产品: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净水机、洗碗机、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淋浴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干衣机、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智能床垫、电饭煲、电压力锅、微波炉饮水机,没有规定能效(水效)标准的蒸烤箱(含蒸箱、烤箱蒸烤一体机、微蒸烤复合机)、破壁机、消毒柜、浴霸、取暖器、新风机、洗地机、茶吧机等24类。
四、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标准
自公告实施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芜湖市参与商户购买适用补贴产品给予“立购立减”消费补贴。其中,2级能效(水效)标准产品,给予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销售价格15%的立减补贴;1级能效(水效)标准产品,给予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销售价格20%的立减补贴;对没有规定能效(水效)标准且在补贴范围内的产品,给予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销售价格15%的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申报领取一张优惠补贴消费券,单件商品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五、消费券使用方式
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首页“皖惠通”专区进入领取家电及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消费券,每个品类可领取一次,需要用于购买相应品类的商品。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七天内有效,失效后可再次报名领取。已经领取消费券的云闪付用户,通过在经报名审核通过的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或提供绑定云闪付的银联卡到店交易,即可享受一定折扣的政府补贴优惠。企业对补贴范围内的商品,应按照品类单件商品支付结账和开票。
六、参与商户征集
1.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适用补贴产品销售、在安徽省内具有实体门店,且能够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经营状态良好且成长性较强的家电及家装厨卫销售门店。
2.要求参与商户具备家电、家装厨卫类补贴发放核销条件;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能力;能够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上门收旧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3.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愿参加芜湖市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行动的商户,可与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联系,获取报名流程、参与商户条件等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
4.市商务部门将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实际报名情况,动态添加参与商户名单并及时予以公布。
七、企业上传材料
参与此次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及家装厨卫类企业,需要及时向对应平台上传以下资料:
1.销售凭证(银联商务以旧换新行动专用定制终端交易POS单)
2.发票(参与补贴活动的销售发票抬头为个人,若销售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需要与云闪付APP注册领券人一致;发票备注栏备注:品牌和型号、并备注“1级能效(水效)”或“2级能效(水效)”或“没有规定能效(水效)”“政府补贴XX元”等补贴信息。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3.消费者联系方式和收件地址。
4.参与活动的企业需要准确地选择线上/线下和企业报名所在区、县商务部门信息。
附件:参与商户名单请扫描二维码(实时动态更新)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芜湖市商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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