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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6年芜湖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9 17:24来源:芜湖市商务局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监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2026年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皖商办流通函〔202625号)等要求,现就实施2026年芜湖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产品范围及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2024年、2025年已享受国家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上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消费者参与流程

1.资格券领取:可选择云闪付APP“以旧换新专区或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的其他平台,领取线上渠道线下渠道资格券,点击拟购买商品品类进行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通过后,可在报名页面我的优惠资格中查询。

2.资格券使用:补贴资格券领取后,到相应渠道参与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在订单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

3.注意事项:在报名领取及核销补贴资格券环节,消费者的手机等终端设备要授权相关APP获取位置定位权限,且位置定位应在安徽省内。补贴资格领取时间、有效期等按平台系统提示执行,失效后可再次报名。线上、线下渠道资格券不能通用,仅限相应渠道使用。同一用户、同一品类仅限选择线下或线上一种渠道领取资格券;如需变更参与渠道,请先解绑原渠道资格券,再重新报名参与。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时,应配合经营主体做好必要的产品拆封、激活、信息采集等工作。补贴活动的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以及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保持一致消费者有义务展示或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商户确认或留存备查

4.参与商户查询端口:消费者可在云闪付 APP 首页以旧换新专区参与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含电商平台)清单(动态更新),或咨询银联客服电话95516,也可通过微信扫码以下二维码查询。

芜湖市2026年家电及数码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参与商户

(持续更新中)

三、参与经营主体征集

(一)参与经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2026年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适用补贴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

2.参加家电类活动的经营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兼顾家电产品售新与收旧,主动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并确保回收的旧家电合法合规处理。

3.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资格核销等工作。

4.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且认真执行,具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能力,有规范使用的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

5.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或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补贴政策

(二)报名资料。

除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商户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省统一报名系统,后期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要求填报的信息、资料外,还须上传参与活动前半年内完税证明或不欠税证明、报名前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一个季度利润表等。购销存系统截图等其他上传资料均须在每页加盖报名经营主体公章。线上经营主体报名还须填报电商平台推荐函和线上平台分配的商户编号等资料。没有银行结算账号开户许可证的经营主体还须上传带银行业务章的银行交易回单。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完成参与经营主体征选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参与经营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有意愿参与的经营主体可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1231日期间,按要求报名。

1.经营主体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要求,准备报名资料承诺书按附件1提交登录省统一报名系统(https://merchant.unionpay.com/join/点击商户自助服务中心,后期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报名信息填报及资料上传等。如一家经营主体有多个门店,须逐个填报具体门店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清晰。

2.县级部门联合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经营主体网上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核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经营信息是否属实,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安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平台核实是否存在报名条件第5条有关禁止情形等,并核实门店经营情况(须重点查看进销存系统使用和送货台账记录等是否规范,是否具备收旧相关服务能力,旧家电去向是否规范等。),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经营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姓名、门店名称、门店经营地址等)。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级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将《2026XX县(市区、开发区)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参与经营主体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市商务局并在省统一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县级推荐的经营主体代表不存在报名条件第5条的禁止情形)审查不通过的,反馈修改意见并在省统一报名系统退回有关申请,经营主体需及时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3.市级部门联合审核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经营主体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省商务厅备案提供省服务平台并及时公开

本通知印发前参与2026年补贴活动的经营主体须按上述要求重新报送

四、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备案

(一)补贴产品范围

1.家电产品: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6

2.数码和智能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

补贴产品必须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完成商品信息备案,具备规范的商品条码及序列号(S/N码)

(二)备案方式

通过市级审核的经营主体对照要求梳理备案价格,在省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商品库报名及审核系统(以下简称省商品备案系统,http://120.49.69.176:5600,后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报送自身参与补贴产品的销售价格。

(三)备案流程

县级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备案商品进行线上审核并根据情况开展实地抽查确认,原则上不超过全省平均价的不进行抽查,商品备案价格高于参加补贴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商品的平均成交价格补贴商品属于新品备案价格高于厂家零售指导价或者商品价格显著超过全省平均价格的按比例进行抽查。县级商务部门和市监部门审核通过备案信息(见附件3)推送至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复核市级复核后报省商务厅和省服务平台。

首次进入我省售卖或与省级有关商品库无法比对的商品,由商品所属生产企业与安徽省家电信息行业协会(郭先生,18356500225)、省平台服务方(蒋女士,0551-65773556)联系,按有关要求报备商品基础信息。

(四)备案要求

1.商品备案价格实行一户一品一价,不高于经营主体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商品的平均成交价格;补贴商品属于新品的,备案价格不高于厂家零售指导价。

2.如参与经营主体以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参与补贴活动,须分线上、线下两个渠道梳理商品备案价格,并分别备案。

3.原属于新品且以厂家零售指导价进行价格报备的,如活动期间,厂家下调零售指导价或商品市场价格持续走低的,经营主体应重新报送相关商品零售指导价并主动降价销售。

4.因参与经营主体漏报、误报、未按要求报送商品备案价格、在市级备案复核通过之前销售或高于备案价格销售等情形产生的订单,不予补贴,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五)商品库建设与管理

实施期间,结合参与主体商品信息报备工作,采取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的方式,由市县两级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补贴商品库,芜湖市通过报名的经营主体可共享共用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和市监等部门结合日常审核、监管工作,及时向市商务局反馈异常商品信息鼓励消费者、参与经营主体向市商务局反馈异常商品信息。市商务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安徽银联、安徽银商等有关方面加强商品库比对筛查。

、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联审部门要加强对参与经营主体的培训指导,须在经营主体参与活动前会同银联、银商等方面开展专项培训,释明各项要求,强化负面典型案例警示,督促参与经营主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和补贴信息交互核查,联合开展巡查检查和打击骗补套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参与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各项承诺事项,按照要求规范开展经营活动落实产品销售价格备案、承诺和公示制度,未履行价格备案、承诺和公示制度的经营主体和产品不得参与补贴活动。参与经营主体回收的废旧家电物品应交有正规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不得私自进行拆解。要通过正规渠道处置残值较高、具备二手市场流通价值的旧物品做好信息登记。

鼓励参与经营主体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和金融机构推出更多优惠政策,给予消费者叠加优惠鼓励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地区倾斜,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支持举办以旧换新专场促消费活动,推动补贴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展会,持续提升惠民政策知晓度、影响力。

按照参与经营主体谁推荐确定、谁监管谁兑现的原则,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现场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交易行为和资金安全的全过程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和政策实施环境。发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采取约谈提醒、暂停或取消参与资格、公开通报等措施进行处置,及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相关线索核实、问题处置等情况要及时报送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53-38332620553-3832002联系邮箱swjc219@163.com

 

附件:1.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市场经营主体参与承诺书.docx

2.2026年XX县市区、开发区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参与经营主体汇总表.xlsx

3.2026年XX县市区、开发区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价格备案审核通过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