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商办审函〔2025〕10号
芜湖市商务局关于同意芜湖县金城加油站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负责人的批复
湾沚区商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芜湖县金城加油站法人变更的请示》已收悉。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运函〔2019〕765号)等有关要求,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芜湖县金城加油站”〔证书编号:皖B1090号,地址:芜湖县湾沚镇S104省道与世纪大道交口北330米处西侧,(31.132613N,118.598202E,企业负责人:张太清 〕因公司人事调整,企业负责人变更为“张自君”,其余事项不变。
请将上述情况告知当地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并对上述企业加强管理,督促其依法、规范经营。
芜湖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