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消费”喜迎新春消费券实施情况,我局委托了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消费券核销资料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汽车消费券
总金额700万元。2025年1 月15日10:00至2025年2月15日,个人消费者在我市新购置非营运乘用车,按照不含税开票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车辆每台补贴2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车辆每台补贴3000元,20万元(含)以上车辆每台补贴4000元。可与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叠加享受。补贴资金由参与商户垫付。
经审计,报送2364份消费资料中,符合相关规定可以认定的2259份,共计补贴金额为6,253,000.00元,其中:
1.燃油车型可以认定的材料1321份,补贴金额为3,707,000元。使用2000元消费券的材料477份,补贴金额为954,000元;使用3000元消费券的材料623份,补贴金额为1,869,000元;使用4000元消费券的材料221份,补贴金额为884,000元。
2.新能源车型可以认定的材料938份,补贴金额为2,546,000元。使用2000元消费券的材料336份,补贴金额为672,000元;使用3000元消费券的材料534份,补贴金额为1,602,000元;使用4000元消费券的材料68份,补贴金额为272,000元。
二、手机数码消费券
总金额200万元。2025年1月17日9:00至2025年2月15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在我市购买手机、数码相机(含机身、套机,不含镜头等配件)、智能手表(手环)、平板电脑(含办公本)、学习机、翻译机、无线蓝牙耳机、录音笔、词典笔、打印机等商品,按实际成交价给予补贴。
经审计,报送2983份消费资料中,符合相关规定可以认定的2979份,共计补贴金额为1,822,100.00元,其中,100元券172份,补贴金额17,200.00元;300元券400份,补贴金额120,000.00元;700元券2407份,补贴金额1,684,900.00元。
以上消费券具体补贴资金拟兑付明细可扫描二维码查看,本次公示截止日期为3月28日,各有关当事人对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商务局或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市商务局反映电话:3832002;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电话:3991672)。
芜湖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