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依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商办贸发函〔2023〕350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的通知》(芜商贸发〔2023〕324号)的有关规定,对我市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进行安排。现将展位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1月27日中午12:00前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市商务局(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芜湖市商务局,联系人:徐文博,联系电话:0553-382894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