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商贸流通经营主体:
绿色发展始于心,全面“禁塑”践于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白色污染”,我们倡议:
(一)争做绿色消费的示范者
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展会、电子商务等商务领域企业应当充分发挥商务领域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引导广大市民养成绿色消费的习惯和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做好禁塑行动的践行者
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社会责任。餐饮、商品零售场所、外卖服务、各类展会等各类活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并做好产品替代。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餐饮企业落实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回收报告相关规定。宾馆、酒店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
(三)争当文明生活方式的倡导者
白色污染,危害巨大。企业应当强化主人翁意识,倡导文明行为,严格遵守“禁塑令”,从现在做起,从限制使用塑料“小袋子”“小盒子”“小管子”“小勺子”做起,绝不使用国家禁止名录内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爱护环境。
禁限塑行动没有局外人,“生态宜城”需要我们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了让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更加绿色、更加环保,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积极推动“禁塑令”落地生根,为推进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芜湖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