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有关要求,经消费者自主申报,市商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审核。目前,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了第七批次审核通过名单(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8日),经市商务局抄送市公安、税务、财政等部门联审确认,反馈无异议(或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现将芜湖市汽车置换更新申请第7批拟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资金拨付手续。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或电话形式向芜湖市商务局或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市商务局反映电话:3833623;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电话:3991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