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南购物节”消费券实施方案》,经市商务局委托安徽文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汽车消费券
“皖南购物节”汽车消费券活动参与商家共56家,报送380份个人消费者购买汽车资料。经审计,符合相关规定可以认定的370份,共计补贴金额为1,458,000.00元,根据活动方案,市级财政与自愿报名参加的商户按照7:3的比例共同承担,本次拟兑付商家垫付资金1,020,600.00元。
二、家电消费券
“皖南购物节”家电消费券活动参与商家共21家,报送2324份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电资料。经审计,符合相关规定可以认定的2319份,共计补贴金额为850,500.00元,根据活动方案,市级财政与自愿报名参加的商户按照7:3的比例共同承担,本次拟兑付商家垫付资金595,350.00元。
三、芜优乐购消费券
“皖南购物节”芜优乐购消费券活动,美团APP核销消费券金额为194,982.50元,经审计,有效核销消费券金额为194,982.50元,本次拟兑付商家垫付资金194,982.50元。
四、芜优美食餐饮消费券.
“皖南购物节”芜优乐购消费券活动,大江看看APP核销消费券金额为45,680.00元,经审计,有效核销消费券金额为45,680.00元。
具体明细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或电话形式向芜湖市商务局或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市商务局反映电话:3832002;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电话:3991672)。
2024年度”皖南购物节“消费券核销及拟兑付垫付资金表.xlsx
芜湖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