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商务局通过局官方网站对12月份“芜湖消费”购新车迎新年消费券(原称暖冬汽车消费券)发放平台进行公开遴选,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核,确定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及翼支付平台为本次消费券的实施主体和发券平台。
公示期限自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对拟兑现名单和资金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商务局或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市商务局反映电话:3833623;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电话:3991672)。
芜湖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