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商务物资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拟选择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建筑公司进行D级房屋拆除。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商务物资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D级房产拆除项目。
二、采购方:芜湖市商务物资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
地址:芜湖市九华山路路168、170号,新物资大厦宾馆后院停车场
内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金泽满;联系电话:0553-8366873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内容:
(1)为部分D级危房提供房屋拆除工程(拆除建筑面积2152.23㎡)。
(2)危房拆除后建筑垃圾场地平整。
(3)危房拆除后就地将建筑垃圾环保覆盖。
2、资金预算: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预算金额。
3、项目地点: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区原燃料总公司第三煤球厂。
4、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要求。
5、计划工期:半个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取得安徽省芜湖市建筑管理机构批准的房屋建筑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一定的相关资质。
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处理等记录。
五、投标的截止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17点,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芜湖市商务物资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财务资产管理部。
地址:芜湖市九华山路路168、170号,新物资大厦宾馆后院停车场内办公楼三楼。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编制的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书(含报价),投标报价应按照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的最低优惠进行报价。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5、工作方案,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中标单位确定
根据市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结合投标单位的企业信用,根据竟价单位递交的报价表,以有效投标单位所报合理最低价者作为中标价,并由我处与中标单位签署建筑拆除施工合同。
芜湖市商务物资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