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二手车出口工作实施方案》、《芜湖市商务局关于甄选推荐二手车出口企业的通知》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芜湖市二手车出口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甄选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芜湖市二手车出口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3-3828947
芜湖市商务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