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芜政办秘〔2020〕65 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商流〔2021〕360 号),对照文件要求和标准,我市组织开展了直播电商产业发展政策的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审核推荐,市商务局复核,芜湖蓓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2个项目符合申报要求,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均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或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进行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反映电话:3833623
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电话:3991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