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届广交会将于4月15日-5月5日在广州琶洲展馆分三期举办。第一期4月15日-19日,第二期4月23日-27日,第三期5月1日-5日。现将有关参展筹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的时间点及需提交的材料
3月26日前交下列材料,电子版发至whjjd@163.com:
1.《参展人员办证及住宿表》及办证资料(纸质+电子版);
2.参展费付款水单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版);
3.《货单及成交指标统计表》(电子版);
4.在“易捷通”系统内填报展位责任人信息。
5.从“易捷通”系统打印《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地毯展区参展企业还须打印《广交会食品土畜馆地毯及挂毯展区维护展馆秩序责任书》。
二、关于组织领导工作
各参展企业要珍惜参展机会,增强质量和品牌意识,完善成交方案,力争早成交、多成交。
三、关于展位管理工作
- 各参展企业要严格遵守广交会展位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参展企业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所有参展人员须佩戴我省参展证件,每个展区须确定一名正式参展人员为展位负责人。省厅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全面检查,凡展位摆放的资料或名片与楣板名称不相符,以及参展人员佩戴外省参展证件的企业,均视为涉嫌违规使用展位,将被取消该展区自下届起连续4届的参展资格。
- 省厅对展位进行动态管理。本届广交会省厅对连续多次参展、但出口额仍然较小、增速较慢甚至下降的企业,取消了相应展位。请本届参展企业,务必珍惜参展机会,尽快扩大出口规模。
四、关于特装布展工作
特装企业要实行绿色特装布展和撤展,强化展示效果,突出品牌形象,促进出口成交。标摊企业如需改装,必须按时向大会提出改装申请。大会加强了参展企业布展管理,建立费用追缴和经济处罚机制,对乱丢弃展品或搭建材料废物、违规自行简装等进行处罚。
五、关于产权保护工作
第122届广交会期间我省有8家企业被投诉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各参展企业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准备好展样品使用商标专利的依据材料,并填妥相关商标、专利、版权备案清单以备大会检查。严禁发生商标和专利侵权行为,如有因此受到大会通报处理的企业,省厅将按规定取消企业该展区参展资格。
六、关于安全管理工作
各参展企业要严格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疫、安全、保密、外事纪律等工作,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
七、关于展品运输
参展企业可委托安徽国际货物运输公司和安徽顺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均可承担一、二、三期展品运输工作,需要委托运输的企业第一期在3月30日前、第二期在4月9日前、第三期在4月16日前与运输公司联系,安徽国际货物运输公司电话:0551-62678557,联系人:郭磊13856086840,王隽13905518557;安徽顺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电话:0551-62837033,联系人:许建国15077922297、18956009219,许家峰15956934216、15395191025。
八、各类证件申办
广交会相关证件包括:正式参展商证、临时参展证、布展撤展证、车证和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等。
(一)正式参展商证(以下简称“正式证”)
正式证为IC卡类证,永久有效,请各自妥善保管。
1.每一展位有3个正式证名额。
2.已有正式证的,如人员信息无变化,只需在《参展人员办证及住宿表》上填写证号(180012xxxxxxxx),自行携证参展。
3.正式证遗失的,须提交情况说明,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按下述“新办证所需资料”申办。
4.来自省外的联营企业人员不得办理正式证,只可办理临时参展证。
5.外省人员申办正式证的规定。
外省指身份证号为外省的。
不论新办证还是老证,外省人员均依此规定。外省人员办理临时参展证时,不依此规。
(1)本省企业里的外省人员。需提交公司申请报告(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参考格式见附件)及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单(正式打印单据原件,复印无效)。
(2)转移企业里的外省人员。每个展位只可办理2个正式参展商证,其他人员仅限办理临时参展商证。需提交公司申请报告(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参考格式见附件),如有关联企业参展,则还需双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资关系等证明材料。
6.新办证所需资料:《参展人员办证及住宿表》(纸质盖章+电子版)、3个电子版图像文件(JPG格式):⑴蓝底彩照、⑵身份证正面扫描图、⑶身份证反面扫描图。
(二)临时参展证(以下简称“临时证”)
1.每一展位有2个临时证名额。
2. 申办资料:《参展人员办证及住宿表》(纸质盖章+电子版)、3个电子版图像文件(JPG格式):⑴蓝底彩照、⑵身份证正面扫描图、⑶身份证反面扫描图。
(三)布展证、撤展证
1.申办资料:《参展人员办证及住宿表》(纸质盖章+电子版)、3个电子版图像文件(JPG格式):⑴蓝底彩照、⑵身份证正面扫描图、⑶身份证反面扫描图。
2.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对比确认后返还)。
3.凡有正式证的无需办理布展证或撤展证。
(四)筹展、撤展车证
1.机动车行驶证正副页(车牌号和吨位数清晰)、驾驶证正副页及司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注明展区名称、展位号、筹展/撤展进馆日期、联系人及手机号、司机姓名及手机号,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手机在广交会期间必须保持畅通。
2.筹展车证、撤展车证须分别办理。
(五)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
办证要求及流程详见广交会官方网站“进口展区采购商”栏目,企业自行申办。
九、预收参展费用
本届广交会展位费继续按照“会前预收、会后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收结。未按规定时间汇缴费用的企业,省商务厅将收回其展位,同时视情取消该企业连续两届广交会参展资格。具体预收金额见附件5,请于3月26日前付至:
户名:芜湖市财政局
账号:1307 0230 2920 0070 515
开户行:工行赭山支行
汇款栏请注明:“汇芜湖市商务局,2018年春季广交会预付参展费”。
十、住宿及交通
1.根据安排,我市参展人员可入住广安大厦,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28号,邮编:510060,总机:020-83802999,传真:020-83819968。
2.参展代表未统一住宿的,省厅驻广办将收取每一展期200元/人的服务费。
3.省厅驻广办将租车进行接站,但仅接从合肥至广州东站及广州南站的火车和合肥至广州白云机场的航班。如需接站,务请填写准确的日期、车次或航班号。
4.开展期间,省厅驻广办将租用空调大巴,每天早晚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往返酒店和展馆。
不明事宜,请与我局对外贸易发展科联系,联系人:白进华,联系电话:3828947,传真:3828718,电邮:whjjd@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123届(2018年春季)广交会参展人员办证及住宿表
2.第123届(2018年春季)广交会货单及成交指标统计表
3.广交会商标、专利、版权备案清单
4.为外省人员办理正式参展商证的申请(参考格式)
5.第123届(2018年春季)广交会预收参展费用表
2018年3月19日
附件:附件-第123届广交会.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