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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5-02-06 17:27 来源:芜湖市商务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50206001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来信标题: 以旧换新国补政策是否能考虑小规模个体经营户
来信时间: 2025-02-06 11:57
来信内容:
以旧换新的国补政策,不仅是为了提振经济,本质也是为了惠民、便民的好政策。惠民、便民,也不仅是服务于消费者,同时也是在帮助经营者和生产者。 个体经营户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否有资格参与,尤其是辛辛苦苦经营了几十年的小规模老个体户,由于没有注册公司,主要参与市场零售业务,因此没有符合市商务局报名要求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对公账户、进销存系统,那么,这些小规模个体户,是否就被这个政策排除在外,在越来越困难的市场情况下,面临关门大吉的现实困境呢? 即使是这些小规模的个体经营户想开立公司,也无法提供报名所需的24年度各类报表,请问商务局的领导,能否能勇于争先,从政策上降低要求,考虑下这些个体户的生存问题?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商务局    答复时间:2025-02-06 17:2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安徽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不限制个体工商户参与,根据省级商务、发改、财政、税务等9部门联合制定的《2025年安徽省家电、数码及家装厨卫产品“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四款“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能力,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
个体工商户只要能够提供相关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在使用的信息化购销存系统,并符合《细则》中其他要求的条件,即可向所在区商务部门申请参加以旧换新行动。经县区级商务、发改、财政和市监等部门联合推荐,市级相关部门复核推荐参加。相关条件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市级层面只负责根据上级文件执行。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运行秩序科,0553-383326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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