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91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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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汽车置换 |
来信时间: | 2024-09-17 16:36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 我名下有一辆二手燃油汽车,2011年9月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本人,芜湖上班,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因为前几天安徽省发布了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我打算购入一辆新燃油车。请问旧车过户有什么要求吗?如果我把旧车过户给我亲哥哥(户口在安庆市怀宁县)可以享受补贴吗?能够上芜湖牌照吗?另外有没有要求在买新车前必须先把旧车过户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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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商务局
   答复时间:2024-09-18 17:3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问答手册》文件要求,转让车辆(即旧车)需满足以下条件1.旧车须为9座以下、非营运性质乘用车;2.旧车须于2024年9月7日前登记在消费者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3.旧车须于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安徽省内发生所有权转移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日期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转让车辆、新购车辆无先后顺序要求。具体可查询《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问答手册》,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553-3833623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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