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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开展小微餐饮燃气安全专项大检查

发布日期:2020-05-13 09:10来源:芜湖市商务局作者:李一峰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5月12日,市商务局副局长崔宏带领局第二检查组人员,并邀请市餐饮(烹饪)协会参加,赶赴镜湖区、芜湖县进行燃气安全大检查。

上午,在镜湖区公安街、半亩园以及苏宁广场,共检查小微餐饮企业40家,其中11家使用瓶装液化气;所有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店铺均未与供气单位签订供气合同,供气单位未对使用商家进行燃气使用安全培训。公安街三子麻辣烫,3个灭火器全部失效,杨铭宇黄焖鸡米饭(青山街店)2楼液化气罐用的橡胶管,不符合安全规定。哈贵锅贴,液化气软管超过2米,管道穿墙,现场发现15KG液化气罐1个、50kg液化气罐2个,液化气罐存放在明火附近。同时,检查组还在现场向餐饮经营者宣传了全市推行“瓶改管”工作情况及政策。

             

下午,赴芜湖县检查县商务局属地责任落实情况。芜湖县已建立了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进行了人员配置及制度建设,对企业的督导、宣传和培训正在按计划进行。现场共检查小微餐饮企业30家、超市2家。芜湖县湾沚镇小厨房小吃店,液化气软管超过2米,使用橡胶软管,不符合安全规定。1912美食城鸭血粉丝店,液化气软管过长超过2米,检查发现供气单位未与绝大多数企业签订燃气合同,供气企业也未对商家进行安全使用燃气的培训。1912美食城通有天然气,美食城内仍有少数商家在使用瓶装液化气,检查组现场就要求美食城对入住的商家进行管理,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一律使用管道天然气。芜湖县永辉超市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未上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