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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关于对活禽交易市场实行休市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1-24 14:24来源:芜湖市商务局作者:李一峰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为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禽流感H7N9等疫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活禽交易市场实行休市,现就我市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休市时间及范围:自即日起,我市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活禽批发交易市场一律停止活禽的交易和宰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固定门面及流动摊点从事活禽交易、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行为。

二、休市期间,全市禁止所有活禽交易,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三、全市范围内从事冰鲜禽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持照经营,严格落实准入索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购销台账制度,集中屠宰销售的冰鲜禽产品必须佩戴检疫合格字样脚标;非集中屠宰或分割销售的冰鲜禽产品必须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包装上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标签,且符合卫生、食品安全标准。

四、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交易、野生动物交易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并对市场举办者依法予以重处。擅自在菜市场外摆摊设点进行活禽交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立即取缔,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五、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发现有违法违规开展活禽交易、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行为的,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劝阻,并举报违规活禽交易行为。

举报电话:

12315(市市场监管局)

12319(市城市管理局)

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