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安徽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芜湖东部飞阳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东部飞阳物流园加油站规划确认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18日,公示内容见附件。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2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运行秩序科(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C219,邮编:241011,联系电话/传真:0553-3833262)。
2019年12月12日
附:申请加油站规划确认内容
申请人:芜湖东部飞阳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拟建名称:芜湖东部飞阳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东部飞阳物流园加油站
拟建位置:不动产权登记证(NO.34002588405)对位置描述为芜湖东部飞阳物流园加油站,芜湖市城市公共加油加气站布局规划对位置描述为芜湖市鸠江区港湾路与中江大道交叉口,详细地址:鸠江区港湾路与中江大道交口西110米南侧(谷118.437454E,31.412949N)。